| 分得房款还要占房 为房产刺死哥哥酿成命案 |
作者:宋栽 林锦… 文章来源:房地产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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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得了房款还要找哥哥要房子,犯罪嫌疑人薛某目的未逞竟持刀刺死哥哥。日前,此案已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40岁的薛某无业,生活困难,原先和父亲住在一起,经常因为住房问题和家庭琐事与父亲发生矛盾,老汉没有办法,有时就躲到女儿家或大儿子家暂住。2002 年底,家庭成员经协商决定,由大儿子出面,将老汉与薛某共同居住的房子卖掉,然后再买两间小房分别给老汉和小儿子住,薛某表示同意。在大儿子的操作下,老房子卖了21万元,其中的12万元给了薛某,不料薛某拿到钱和户口簿后没去购房,却选择了离家出走。 今年5月,离家两年多的薛某突然出现在他哥哥面前,原来这两年他跑到外地,并和一女人生了个孩子,这次回来,要求他哥哥帮助解决可以落脚的房子,并将小孩的户口迁入上海。哥哥说上海房价这两年变化大,原来这点钱已买不到几个平方了,为此,薛某感到绝望和恼火,竟迁怒于哥哥。 今年5月20日晚,薛某买了一把折叠刀找到哥哥门上,正巧哥哥去郊县办事,他吃了个闭门羹,于是,他打手机找到哥哥,说就在他家门口等他。近午夜,哥哥和姐夫一起回来了,薛某为住房问题再次与哥哥争执起来。凌晨2时30分,薛某和哥哥争吵十分激烈,周围的邻居纷纷被吵醒。失去理智的薛某竟拔出折叠刀向哥哥的胸部刺去,哥哥当即倒地。姐夫见状,忙上前将薛某抱住,薛挣脱姐夫后,又冲上去对哥哥的前胸和后背各刺了一刀。最终,哥哥因失血过多而死亡。闻讯赶来的民警将薛某抓获归案。 法官提醒 二中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每个家庭的成员之间,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和纠纷,发生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妥善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当今法制社会里,家庭矛盾如果确实难以协商解决,还可以走法院诉讼等渠道,完全不必刀刃相见,闹到以结束他人生命的地步。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只有家庭这个细胞稳定了,全社会的稳定祥和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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