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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房子找好仍流落街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名牌楼市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
今日要闻
    Candy今年从华师大毕业,顺利在某学校找到一份工作,月薪2000元左右。虽然毕业了,但是仍然很怀念母校的生活,所以Candy希望能在华师大附近找套一室户的房子一个人住,租金控制在500-700之间。经过走访多家学校附近的中介门店,Candy很快物色到一个还比较满意的住处。房子不大,只有20几个平方米,但是还算干净,而且麻雀虽小,五脏具全,有独立的卫生间、一个小厨房,简单的家具。看了一些房子,这个还算是比较满意的。再和房东商量了老半天,终于把价钱杀到了700元/月。这个房子还真让Candy高兴了一阵子,虽然看房子的时候上一个住户租期还没到,Candy还是和房东达成了口头协议,等这个住户一搬走就签约。
    
    眼看着离约定的时间越来越近了,Candy很兴奋,期待着搬进新家,享受新的生活。好不容易等到搬家的这天,Candy和帮忙的同学辛辛苦苦把自己的家当搬到了楼下。可是房东却在这个时候告诉她,因为上一个房客东西没有按时间搬走,她现在还不能搬进去。Candy让房东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房东却说上一个房客在外地出差,虽然联系上他了,但他不能及时赶回来,就算回来了,他也需要一段时间找房子才能搬走。Candy责怪房东没有及时通知她,要房东对他提供经济赔偿,但是房东说他们当初只是达成了一个简单的口头协议,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房东早知道这样的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出于不想空关的想法,根本没有考虑到上一个住户会不按时搬走;而Candy只是出于对房东的信任,从来没有想到付定金、签合同来约束大家的行为。这样她才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
    
    离校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学校的宿舍是不能再住了,在仓促之间又很难再找一个满意的房子,房东又不早点通知她,Candy看着自己所有的东西发起了愁,忽然间有种流落街头的凄凉的感觉。幸运的是,一个在浦东找好住处的同学主动收留了她,让Candy找到一个暂时落脚处。
    
    接下来Candy又要开始新一轮的找房子的经历了,不过这次她会记得,不能只出于信任达成口头协议,还是应该按照法律,付定金或是签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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