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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的照明费如何分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29
今日要闻
    住宅楼内公共照明系统属公共设施,其产生的电费属能源费范畴,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的规定,该能源费用可以计入物业管理费成本,并由收益人即楼内全体人分摊。目前,我市物业管理企业大多采取上述原则解决楼内公共照明电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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