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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主管部门告诫房主 选择物业“三大注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哈尔滨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28
今日要闻
    本报关于台胞小区物业问题的报道见报后,引起各方关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处负责人指出:选新“管家”要注意三点。
      据介绍,按照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市场原则,小区选“管家”应先选出业主委员会,然后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新物业公司的招投标。
    要看清资质
    选择新管家,首先看资质。房产住宅局物业处负责人介绍,物业公司是否有政府审核的资质证书,这是代表物业公司是否正规的有效依据。
    要看清业绩
    业内人士称:目前尽管我市有资质的物业企业有217家,但也有一些物业公司因为经营不规范、服务质量差被吊销资质,因此要看清所选公司的业绩。
   要细签合同
   在两方面都考察详细后,居民与选定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时还应注意,将必要的约定写进合同,以备后患。如在所交物业费中,应包含每年清淘几次化粪池等服务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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