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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获“隐性收益” 偷逃物业费带火已购公房销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22
今日要闻
 

物业管理费由原单位买单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二手房的交易量突破25000套,其中,已购公房占总成交量的60%。业内人士透露,除了在地理位置和价格上的优势以外,已购公房在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笔不可小视的隐性收益——物业管理费的“免费午餐”,而且使用年限越长,这笔隐性收益的价值就越大,这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已购公房的热销。

按照相关规定,已购公房再上市因为产权性质已转变为商品房,新购房人应该负担全部的物业管理费,但实际情形却完全相反。“最多是一个月收几块钱的卫生费,有时候连这都没人收。”一位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向记者表示。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已购公房交纳物业管理费分两部分,一是由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单位负担的产权人交费项目,比如房屋本身、公共设施等项目的维护;二是由住户负担的使用人交费项目,如保洁、保安、代收代缴、自行车存放费等服务性项目收费。但是,目前这些费用仍多数由单位负担,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有些效益好的单位甚至负担全部。这种“福利”措施恰恰为已购公房的再上市交易留下了“隐性”的获利空间。“反正是公家的东西,没人在意是不是少收了钱,没有人来收,自然就不会有人主动送到单位去。”据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介绍,目前多数购买已购公房的人常常是“赖”着不交物业管理费也没人管。北京均豪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于庆新认为,这些居住小区内负责物业管理的通常是由原单位后勤部门“改头换面”而来的,这些与“单位”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所谓“物业”,其管理的积极性可想而知。

据了解,由于已购公房二手房可以“免交”或“少交”物业管理费,在同类地理位置上的二手房,购房人宁愿买6000元/平方米的已购公房,也不愿买5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中的二手房,因为一次性多交一笔钱却能长期“偷逃”物业管理费,算起来,买卖很合算。

业内说法

“偷逃”物业费“隐性收益”有多大?

“偷逃”物业管理费对于已购公房二手房的购买者来说,到底能得多大“隐性收益”?

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详细的账。以罗马花园附近一套100平方米的二居室为例。罗马花园里,原价12600/平方米的公寓,现在二手房仅售5500元/平方米,购房人一次性购买需支付55万元。而在罗马花园南端安贞桥附近,一套同样面积的已购公房二手房的价格是6000元/平方米,购房人一次性购买需支付60万元,比前者高5万元。

但是,罗马花园目前的物业管理费是7.2元/平方米/月,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是8640元。以使用20年计,需交物业管理费达17万多元。如果已购公房在这20年中能“偷逃”物业管理费,实际上当时买已购公房时多支付了5万元,却能在物业管理费中找补回来12万元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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