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楼盘展览┊ 房产供求┊ 物业管理┊ 房产金融┊ 营销企划┊ 项目招商电子邮局┊海南专区
室内装潢┊ 地产名家┊ 政策法规┊ 执业信息┊ 土地专区┊ 房产社区┊ 博客部落┊ 聊 天 室城市联盟网上售楼
深圳楼市“限外”松口 境外家庭仍可购买多套房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9
今日要闻
作为全国第三个响应国家“限外令”的城市,深圳近日又对境外人士购买深圳住房的操作问题作出进一步解释。其中,深圳市国土房产局表示,虽然只允许境外个人购买一套自住的住宅,但一个家庭确实需要购买2处以上的住房,可以通过不同产权人的形式购买。

  根据今年7月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和外汇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只能购买1套自住房,其他境外个人要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才能购买1套自住房。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解释,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时间的,属于国民经济的“居民”范畴,其经济活动的成果计入我国的GDP,因此允许购买1套自住的住宅。

  不过,在具体操作时可以看到,目前规范的条件是1个护照或1个身份证对应1套住宅,因此有可能出现一家人以不同人的证件购买1套以上房屋。对此,深圳市国土房产局表示,这并不是文件制定的缺漏,而是因为文件制定的本意是满足境外人士的自住需求,一个家庭确实需要购买2处以上的住房,可以通过不同产权人的形式购买自住房屋;但如果想通过这个途径来炒房,其炒房的操作难度可以说非常的大,需要更多的人和环节,因此这样规定,又可以满足家庭的自住需要,也可以堵住大批量外资炒房的渠道。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热 门 贴 子
热 门 排 行
物 管 图 库
热 点 专 题
关于我们站务中心 联系方式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招聘信息 法律申明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6 Chneef.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房地产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