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腾家园居民起诉物业 物业被判7日内恢复温泉水 |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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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丰台区飞腾家园的王先生称,昨天,他收到了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定物业在7日内恢复中断百余天的温泉水供应。 业主猜测 物业停供温泉水称成本高 飞腾家园业主王先生介绍,小区一共有13栋楼,约1039户居民。2003年,他在小区买了两套房子,开发商在前期宣传和卖房时承诺,已在小区打好温泉井,将向住户的卫生间供应温泉水,每吨5.5元。 王先生称,今年3月8日,小区物业以维修温泉水设备为由停止供应温泉水。王先生怀疑物业是因电费太高,才停止供应温泉水。 今年6月,小区几十名业主将开发商北京飞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新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丰台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物业7日内恢复供应温泉水 记者看到,王先生手中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07年7月19日发布的《民事判决书》认为,虽然新宇物业公司称地热水收费过低和大量居民偷水造成亏损,但开发商方面已在2003年4月30日,将地热水的相关运营、维护、管理和收费移交给物业,亏损不是停止服务的理由。北京新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7日内,恢复为原告居住房屋温泉水的供应。 物业表态 收到判决书不知是否上诉 昨天下午,北京新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先生称,已收到判决书,但负责此事的领导不在,目前不清楚公司是要恢复热水还是选择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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