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开公车去兜风 撞了!16岁保安将被追究 |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中国牧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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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求一时刺激,昨日凌晨,郑州市某局一名未取得驾照的16岁保安私自将单位公车开出兜风,不料撞到了电线杆上,人伤车报废。随着此事深入处理,该保安将为自己的莽撞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 昨晨2时40分,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夜巡11号民警唐争鸣接到110指令称,银基商贸城东北门外的敦睦路上,一辆白色捷达轿车撞到了路边一根电线杆上。两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
当时,虽然捷达车前部、左侧车门等处已严重变形,整车面目全非,但驾驶该车的一名男孩却只是背部受到一点皮外伤,民警随即将其控制。民警分析,该男孩之所以伤势较轻,主要是因为他身材较瘦,遭侧撞后从驾驶位弹到了副驾驶位。
现场有目击者介绍,事发前,该车正沿敦睦路由南向北高速行驶,撞倒一个灯箱式的公交站牌后,又撞到电线杆上才停了下来。
民警讯问后了解到,该男孩名叫梁耀宗,平顶山舞钢市人,今年2月刚过完16岁生日,是圆方物业管理公司派到郑州市某局的一名保安。
接受民警调查时,梁耀宗一直低着头。“我以前开过车,就是想出来玩玩……”他说,昨晨2时许,他值班时一领导破例将车钥匙暂存到了值班室保管。该领导走后没多久,他就将值班任务托给同事,自己私自开走了捷达车,在陇海东路南站等处转了一圈后,“迷迷糊糊地就出了事儿”。
据交巡警三大队办案民警介绍,经调查,梁耀宗尚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按照规定,他们可对梁进行最高1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此外,因是单方事故且属无证驾驶,事故造成的公共财产损失、车辆损失包括医药费等全部损失都需司机一人承担。“幸亏没伤到别人,如果那样,案子就会麻烦许多。”办案民警表示,梁耀宗私自开走单位公务车辆,还涉嫌盗窃。根据案件处理情况,梁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他一个月工资就几百元,根本赔不起,我们只能找他的公司了!”昨日下午,郑州市某局办公室韩主任说,他们目前已与圆方物业公司进行了协商,对方已表示同意赔付此次事故造成的车损。
“不管是大会还是小会,我们都对保安有明确要求,不允许私开公车,保安私自开走公务车辆,显然是违反规定的。”韩主任表示,此事的发生,对当事保安是一个教训,对他们也是一个教训。今后,他们将吸取教训,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力度。
昨日记者发稿时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考虑到梁耀宗年龄偏小,且身体负伤,他们暂未对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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