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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28条严禁内部认购 业内称措施多为老调新唱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6
今日要闻
 本报讯 (记者/实习生/彭伟瑜)广州市“五一”之前已经配合“穗七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有关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预售款监管、公建配套、交易登记、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房地产估价和市场监督检查等八大方面28条市场监管措施。   《通知》要求,开发商必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的商品房销售计划,在申报预售证前1个月申报项目概况。同时,开发商申请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如实准确填报项目概况及楼盘表。  针对内部认购等违规现象,此次市国土房管局明确规定,未领取预售证的商品房,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房款和销售,否则,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规定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将该企业或个人的违规情况告知相关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将对其停办有关行政业务。同时,严禁“炒卖楼花”,否则,将被责令限期整改。

  对于预售商品房销售,通知明确,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证时就要明确该楼盘项目拟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时间、销售方式及每个单元的拟售价格,取得预售证后,必须在10日内全部公开销售。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禁止内部认购等政策已是老生常谈,“但事实上,见招拆招的现象仍然存在。”该人士透露,眼下楼盘销售呈现卖方市场,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之前只要搞一个意向登记,一旦开盘即针对这部分有效买家销售;而一些楼盘也可能会灵活应对,比如换个行头,例如“诚意金”。

  由于广州不少小区发生过已经入住的小区突然改变规划的情况,例如绿地变停车场,空地起高楼等现象。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通知》中首次将公建配套纳入监管。

  广州韩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认为,28条的出台可以看出房地产市场管理更加的细化,这已经是较大的进步。经纬地产吴定金主任则认为,这次的措施多数是对以前的重申,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关键还是要看执行力度,执行的力度决定了整个规定的成效。这次出台的措施对违规行为的界定不够完善,有不少实际上可以化解,操作上还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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