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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客来食品城收费勤 物业费未到期又让交钱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2
今日要闻
大河报报道:“去年交的物业管理费尚未到期,又找个理由让俺交钱。”连日来,南三环万客来食品城的商户不断向本报反映,市场物业管理方单方面让商户每月再交100元物业管理费。  该食品城商户张某说,一年前他已一次性交完了3年的物业管理费,近日市场管理方以调整物业收费标准为由让他每月续交物业管理费。张某出示了食品城给他的收费标准单及收据,时间为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上面明确记载着已交了3年的费用,其中包括营业房物业费和使用费。和张某一样,很多商户对市场管理方单方面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感到很气愤。

  该食品城物业管理方的相关负责人孟某说,食品城为了营造一个更好的经营环境,对安全秩序、卫生保洁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公司之前收物业费时所定标准偏低,决定从2007年4月起增收市场物业管理服务费。

  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段建国律师表示,不经业主同意,物业方擅自更改收费是不合理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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