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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建委从即日起到4月30日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在市建委网站(www.bjjs.gov.cn)上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示范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签约使用,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由买房人确认。《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拟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局共同制定并发布,着重规范业主大会成立前,开发建设单位向买房人承诺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和收费价格等。
示范文本设定了强制性条款与选择性条款,以保障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合法权利。而《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拟由市建设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示范文本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两个示范文本的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至2007年4月30日,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建委、市工商局反映。
单位名称: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处
通讯地址:宣武区广莲路5号
邮编号码:100055
电子邮箱:wuye@bjjs.gov.cn
单位名称: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
通讯地址:海淀区苏州街36号
邮编号码:100080
电子邮箱:sxgs@beij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