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楼盘展览┊ 房产供求┊ 物业管理┊ 房产金融┊ 营销企划┊ 项目招商电子邮局┊海南专区
室内装潢┊ 地产名家┊ 政策法规┊ 执业信息┊ 土地专区┊ 房产社区┊ 博客部落┊ 聊 天 室城市联盟网上售楼
2005楼市年鉴之维权:业主维权需要理性
作者:xin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30
今日要闻
2005年,是业主维权运动中不平凡的一年,其中有两件事,值得我们回忆。

  10月30日7点10分, 朝阳区法院98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兵分6路前往13个小区,采取“堵被窝”方式对57户长年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其中16位被拘留。这是北京首批因拒交物业费而被拘留的业主,也因此引发了一场舆论风波。

  十多天之后,北京国际友谊花园的业主却迎来了一个令他们欣喜的消息:由于占用小区内土地,开发商同意赔偿给业主959万元。加上此前因房屋面积误差所获得的2000多万元赔偿,以及成功地把物业费从7.45元/平米/月降至5.45元/平米/月,友谊花园的业主取得了巨大胜利。

  两个案件,一个是业主被拘,一个是业主获赔,结局迥异的根本原因在于———是否掌握充分的证据,是否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解决。

  “我们倡导维权,但维权务必理性!”相信这才是业主维权应有的态度。

  业主被拘 拒交物业费 16业主被拘留

  北苑家园的业主丁先生刚刚度过了一个不愉快的圣诞。本来约了朋友来家开party,圣诞树都布置好了,不巧在12月24日,暖气水管漏水导致地板被泡,筹备已久的圣诞party也只得取消了。丁先生找到物业,物业认为是开发商建筑施工的责任拒绝受理;丁先生又找到开发商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商又推给物业。

  目前,究竟是哪一方的责任尚未确定,但丁先生做出了一个决定,不再交纳物业费。

  就在丁先生做出决定的两个月前,北苑家园刚刚发生了部分业主因为不交物业费,被法院拘留的事件。

  10月30日,16名业主因欠交物业费被拘留

  今年10月18日,朝阳法院在北苑家园、欧陆经典、芍药居等17个小区张贴执行公告书,责令305名业主在7日内履行法院判决,交纳拖欠的物业费和供暖费。截至公告到期,仅有66人履行法院判决,37人表示愿意还款,其余仍无动于衷。因此,朝阳法院决定对其中态度强硬的57户业主实施强制执行。

  10月30日7点10分,朝阳区法院98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兵分6路前往13个小区,采取“堵被窝”方式对数十户长年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

  丁先生作为北苑家园的业主,目睹了10月30日整个经过。他回忆起当时的情形:“那天早上7点多,我正在花园里锻炼身体,突然看到一辆警车开进了小区。紧接着车里下来几名法警和法官,走进了不同的楼座。我正纳闷的时候,一个还穿着秋衣的男业主就被带了下来,戴着手铐,被推进了车里。接着,陆续又有五名业主被带了下来。”

  这时,他才知道原来是朝阳法院来“逮”这些拒交物业费的邻居们。更令他想不到的是,邻居们不是去法院评评理就回来,这一去,有的被拘留了两天,有的则长达15天。

  法院的通报显示,在当天的行动中,有10人交纳了物业费,执行标的1.7万元;有16人在这次行动中被司法拘留;对23人分别处以1000元的罚款。

  业主吐心声,想用这种方式引起物业重视

  本次朝阳法院物业费强制执行行动,其态度之强硬、规模之大在北京尚属首例。而那16位业主,则是北京市首批因欠物业费而被拘留的业主。

  令朝阳区法院始料未及的是,此番强制执行,竟然引起社会舆论的质疑和批评。一起极其普通的物业欠费案,因为声势浩大的强制执行行动,而备受社会关注。

  不少社会学专家认为,从道理上来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按理说这样的道理老百姓不会不接受,但物业费欠费已经演变为一个社会问题,而社会问题显然不能靠一次简单的强制执行就能解决。

  “法院这么做是想给广大欠费业主敲个警钟,但对我而言,没有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我花了钱请物业管家,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服务,打官司成本又太高,换掉物业又不可能,惟一能够做的还是拒交物业费。”丁先生同样也不认同强制执行的做法。

  “我们并不是打算真的不交费,只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引起物业公司的重视,尽快提供应有的服务。其实,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物业公司明确权责,从根本上解决两者的矛盾,强制执行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

  在采访结束的时候,丁先生向记者表示,“如果以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还不能令人满意,我仍然会拒交物业费。但如果因此再被物业起诉,我将积极应诉,并在出庭、上诉等环节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倡导维权,但维权务必理性,这是我在这次事件中得到的体会!”丁先生这番话说出了不少业主的心声。

  相关言论

  ●我们此次实施强制执行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收回物业费,更是让业主们明白,判决是严肃的,是有强制力的。

  ———朝阳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汪冬曾对媒体表示

  ●显然,那16位被司法拘留的业主的代价不可谓不大,但法律的作为不仅仅在于督促业主爽快交费,还在于保护业主的权利。法院执法能否更文明一点,更人性化一点?

  ———博客中国

  ●从这件事上,我们的业主应该去学习维护自己权利的方式和技巧,只是一味地耍赖逃避判决不是文明市民应有的理性和科学态度。

  ———人民网强国论坛

  维权胜利 理性维权 价值959万元

  今年11月11日,就在“16名欠费业主被拘留”事件发生后的十多天,长达三年的“北京国际友谊花园面积缩水事件”的结果出来了:业主一方获得了胜利,开发商北京友谊辉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赔偿业主959万元。

  据了解,这是北京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开发商对业主的赔偿案。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赔偿由业主和开发商自行协商解决,并非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2000年底,友谊花园业主发现面积“缩水”

  友谊花园维权事件是在两个女人的领导下有步骤地开展的,一个是前业主委员会主任于亚菲,一个是现业委会负责人苏德凤。事实上,由于最初缺乏证据,友谊花园的业主第一次起诉以失败告终。

  2000年底,业主沈青发现自家的房屋实际面积“缩水”,而他也听闻多位邻居家有这种情况,于是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可是,合同上签的是建筑面积,沈先生无法测量出他一家的建筑面积,这涉及到整个小区的公摊面积,因此被判败诉。

  沈青的失败让业主们意识到,仅凭个人行为是难以和开发商抗衡的,因此业主们成立了自己的业委会,推选于亚菲担任主任。

  于亚菲上任后,就开始检查整个小区的情况,发现了一个严重误差:房产证上标注的楼层是22层、19层、17层,并按此来计算总建筑面积;而实际楼层是21层、18层、16层,一下子差了整整三层面积。业主们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对此的解释是:顶层上突出的“帽子”部分也算一层。

  “即便算一层,那也不能按标准层的面积计算啊!”

  业主们一下子找到了问题的脉搏:开发商提供的测绘报告有误。

  2003年2月,业主获赔2000多万元

  2002年3月18日,国际友谊花园400多户业主中的192户,联合发起了“友谊房屋产权互助行动”,要将整个小区的面积重测一遍。北京找不到一个肯为友谊花园重测的测绘队,业主们就请来上海房地局测绘中心。

  测绘结果出来后,他们发现不仅开发商多算了一层楼的面积误差达2800平米,而且本属于业主的1370平米的土地也被汽车修理五厂占用了。此外,报告还对一号楼地下人防1455平米,二、三号楼设备层2000多平米的面积是否应计入建筑公摊面积提出了质疑。

  该事件成了中消协2002年十大维权事件之一。2003年2月,北京市房地局出面协调,召开各方座谈会。业主们请来了媒体、律师,准备了充分的证据。终于,原测绘单位承认测绘有误,给友谊花园业主多测了两千多平米;开发商同意退回2000多万元的多收房款。

  2005年11月11日,业主再度获赔959万元

  房屋测绘面积误差问题解决后,下一个焦点便集中在1370平米的被占用土地上。

  业委会双管齐下,一方面和开发商协调,一方面请律师准备诉诸于法律。知道业主手中有测绘报告作证据,开发商愿意和业主协商解决。

  最初,开发商只愿意赔偿500万元,这大大低估了该土地的价值。苏德凤带领业委会成员和开发商进行了多次交涉,最后达成协议:按照每平米100元的补偿标准,乘以70年的使用权,共赔偿959万元。友谊花园400多户业主,每户根据不同的房屋面积,获得几千元至2万多元不等的赔偿金。

  与其他小区的业主维权事件不同,这次友谊花园维权事件持续时间之长(3年多)、获赔数额之大(共计3000多万、且没有采用任何暴力手段),在北京尚属首次。它不仅是今年,甚至可以说是近几年来影响最大的业主维权事件。

  相关言论

  两年多的维权经历让我意识到,有证据、有数据、有依据地维权,才能真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国际友谊花园前业主委员会主任于亚菲

  我们只是努力把业主的损失减到最小,而不是无休止纠缠,一旦陷入这种困局,对业主并不是好事。

  ———国际友谊花园现业委会负责人苏德凤

  在回答“你认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有哪些?”的问题时,16998名网友中,30.84%认为是物业公司服务差,23.40%认为是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不到位。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 关 文 章
  • 建设部公布:2004第一批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

  • 面积缩水起争议业主打官司 购房人签合同明确条款

  • 美丽园业委会选举出现强行拉票情况遭业主质疑

  • 别墅屋顶屡修屡漏 业主也不能以此拒缴物业费

  • 信和物业管理:倾听业主声音的才是好管家

  • 规划更改业主如何维权 “秋菊们”讨说法要讲方法

  • 业主被困电梯索赔6000元 物业否认曾许诺精神赔偿

  • 专家提醒业主遭遇物业乱收装修管理费应投诉

  • 业主阳台加保护网 物业是否有权没收保证金

  • 业主购房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 热 门 贴 子
    热 门 排 行
    物 管 图 库
    热 点 专 题
    关于我们站务中心 联系方式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招聘信息 法律申明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6 Chneef.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房地产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