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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园小区:广告位出租收益起纠纷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5
今日要闻
 

走进位于北京海淀区航天桥西北方向美丽园小区的电梯内,映入眼帘的是两幅花花绿绿的镜框广告。“里面的内容经常换,有时候是旅游,有时候是卖药什么的。”美丽园小区业委会主任雷霞说,小区里共有110部电梯,每年广告位出租收益在6万-8万元之间。

  据雷霞介绍,2004年10月底美丽园进行了第二届业委会选举,经过与鸿铭物业公司的协商,对方同意把小区电梯的广告位交给业委会经营管理。

  此前,广告位出租事宜均由物业负责。“2005年之前那些出租费电梯维护和保养用上了,”鸿铭物业管理处赵副主任称。

  2005年12月15日,在美丽园业委会诉鸿铭物业乱收物业费一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令鸿铭物业向业委会返还2005年之前的18万元电梯广告位租赁收益等。

  “但是鸿铭物业没有执行判决。”雷霞说,业委会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经立案。希望年后会有一个结果。

  鸿铭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则称,公司方面对返还三年18万元这个年限和数字存有疑义。目前公司正在就此事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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