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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建住宅需按2%比例配建廉租房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7
今日要闻
日前,哈尔滨市政府正式批准了规划部门提出的在新建住宅项目中按比例配建廉租房的政策,今后该市所有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将按其总建筑规模2%的比例规划配建廉租住房,这将意味着哈尔滨市至少每年新增廉租房房源4000余套。

  据介绍,新建住宅需按比例配建廉租房政策获得批准前,当地规划部门在对新建住宅项目作规划审批时已开始试行。这一政策规定,在核定新建住宅项目按比例配建廉租房的过程中,配建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户型为1室1厅或2室1厅,但具体坐落位置、建筑面积、户型、套数等情况需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就新建高级住宅项目如何提供廉租房问题,新政策原则上允许高级住宅开发商在自己曾经开发的项目中拿出部分存量住宅,或在市场购买等量二手房,以此替代本应在高级住宅项目中配建的廉租房房源。目前,根据政策,已被划定的近500套廉租房中有一部分就是二手房。

  近年来,哈尔滨市年均住宅总开发规模均在1000万平方米左右,按2%配建规模计算,每年新增廉租住房有望超过20万平方米,这就意味着该政策如果顺利执行,哈尔滨市至少年增廉租房房源4000余套,该市廉租房保障范围将有望迅速向城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人群继续扩展。

    《国际金融报》 (2007-11-07 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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