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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建建筑未达节能标准必须停工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5
今日要闻
为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山东省新建建筑未达节能标准的要勒令停工,力促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节能标准得到全面落实。

    为使建筑节能指标落到实处,山东省对所有新建建筑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全面覆盖了图纸审核、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对建筑节能标准未达标的项目要勒令停工、限期整改,直到达到节能设计要求。

    记者从济南市建委了解到,检查中发现节能施工存在严重违章的建筑项目占全部在建项目的20%,这些违章项目全部被处以勒令停工、限期整改等处罚,直至达到节能设计要求。

    青岛市政府也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对节能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中,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按计划对节能施工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专项检查报告,节能未达标坚决停工;验收时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青岛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的卢文静日前告诉记者,为保证建筑节能达标,青岛市成立了建筑节能办公室,检查人员不但要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还经常要手把手地教建筑工人如何施工。目前,青岛市总面积达1000余万平方米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都已经达到了至少节能50%的标准。

    据山东省建设厅墙改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介绍,2006年,山东省共完成节能建筑面积2800万平方米,同比增加65%。 (记者 赵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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