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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土局:房屋有隐患 邻居可申请鉴定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9
今日要闻
 本报讯 (记者李婧 通讯员穗房宣)房屋跟汽车一样,还要注重检查、保养、维修。对于近期不少市民关心的房屋安全问题,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广州的房屋安全都有“三道防线”,不仅有定期的和季节性的安全检查,而且还有每年一次的安全普查以及房屋安全鉴定这种特别的检查。市国土房管局特别提醒:当房屋安全出现诸如结构构件裂缝等隐患时,房屋安全责任人必须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拒不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使用人、相邻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全市每年从7月开始至12月进行一次房屋安全普查。市国土房管局提醒,发生以下五类情况时,房屋安全责任人就要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了。而房屋安全鉴定一般要走五步:1.委托鉴定;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6.签发鉴定文书。欲了解详情,可登录www.laho.gov.cn查询。

  房屋须进行安全鉴定的五类状况:

  1.房屋结构构件出现明显裂缝、变形等损坏;

  2.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明显加大房屋荷载;

  3.房屋遭受自然灾害、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主体结构损坏;

  4.房屋超过其设计使用年限而需继续使用;

  5.进行地下设施、管线施工、桩基施工和深基坑施工等建设项目,可能危及周边房屋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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