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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土地增值税暂不会大范围恢复征收
作者:申屠青南…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2
今日要闻
    近期,“深圳将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传闻重挫深圳房地产股。央行日前也建议,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管。一时间,有关“土地增值税”的报道受到投资者的密切关注。业内人士认为,从目前房价走势和房地产投资增幅来看,全国范围内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可能性并不大。
    
    专家介绍,和契税、房产税等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不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以出售或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各类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该税种实行30%至60%的4级累进税率。
    
    针对房地产转让中的增值额征税实行高额累进税率,可谓正中炒房客的要害。在国家七部委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之前,就有学者指出,有关部门还留了最厉害的“杀招”。这记“杀招”指的就是严格征管土地增值税。
    
    我国土地增值税开征于1994年。财政部1995年出台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居住满5年的,在转让时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对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但出于刺激消费、扩大投资的需要,加上增值额扣除项目难以计量,土地增值税开征不久,许多地方就基本停征,或者简化征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的商品房,按照其取得收入的0.5%-1%预征土地增值税;对于居民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全部免征。
    
    因此,从统计数据看,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土地增值税的收入额一直不大:1996年为1.1亿元,2004年达到75亿元。从实际效果看,由于它严格区分居民房改住房、居住购房需求与投机性购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有效抑制炒房的作用。今年6月1日起,上海恢复对独栋别墅开征累进制的土地增值税。天津将从10月1日起,对该市的普通住宅在销售时预征0.5%的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等的预征率为1%。
    
    其他各省市近期是否会像上海一样,大范围严格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业内人士认为,可能性不大。上海之所以严格复征,因为它是被认为房地产市场投机最为严重的地区。当前,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已初步得到控制,因此只要房地产投资和房价不出现大幅反弹,这一政策暂时不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出。
    
    但是,专家提醒说,从长远来看,房地产税收将从目前侧重开发环节转到涵盖开发、交易和使用整个过程。土地增值税作为交易和使用环节的重要税种,严格征管的趋势是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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