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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对拥有多套住房者开征土地使用费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6
今日要闻
时报讯 (记者 罗莎琳) 广东对住宅收费制度又将有新招?日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透露,广东将对拥有多套房的人开征土地使用费。也就是说,一旦新政实施,拥有多套住房的业主就得多交一笔土地使用费。对此,地产专家认为,与其这样不停地抑制消费,不如增加土地供应量,同时增加中小户型的比例。

  判断复杂细则制定难

  “我现在都糊涂了,到底从土地的推出到销售,各方要交什么税。”面对可能实施的“对拥有多套房者开征土地使用费”政策,广州知名地产专家韩世同感叹。他表示,现在房地产税收项目已很多了,之前就有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前段时间又重新提到的土地增值税,现在又来了个土地使用费。

  有业内人士分析,该政策除较复杂外,实施起来也有一定难度。据统计,广州目前有相当比例居民拥有两套或以上住房,如何对这部分人征税,细则制定相当困难。此外,地产资深人士也表示,如何判断多套住房的标准也是个问题,一个人买房,可以用他亲戚朋友的名义,很难判断谁到底拥有几套房。

  抑楼价不如增加供应

  有发展商认为,目前市场上对于抑制需求的政策已有很多,包括加息、对二手房征税等,如果再不断抑制买家购房的需求,并不能起到控制楼价的作用,而增加市场供应量才是最佳出路。

  韩世同认为,要控制楼价上涨,单一抑制需求是不可取的,在目前市场上需求量比较旺盛之时,政府应该推出大量的土地供应市场,同时要鼓励开发商多开发中小户型。

  广州某发展商表示,随着土地成本的提高,发展商的利润空间也有缩减趋势。建议政府不应过分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楼价,否则会适得其反。

  另外,“如果再向消费者征收土地使用费,绝对有重复收费之嫌。”广州某大型地产公司副总经理认为。据了解,目前开发商在拿到土地证之前,必须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也就是对该土地使用的费用。在交清了土地出让金后才可施工,续而办理预售证等销售证明。该位副总经理认为,在向开发商收取了相关土地使用费后,等房子卖出,再向买家收取一次,显然是对发展商和买家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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