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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07年12月19日9时至2008年1月2日16时,在钦州市永福西大街本局二楼土地交易中心有形土地市场挂牌出让以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基本情况:地块的编号为GC2007-17,位于钦州市钦州湾大道西面、鸡胸路东面。挂牌出让面积为807.73平方米(折合1.21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地块与鸡胸村庄改造用地作统一规划,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间距≥0.8H,建筑层数≤16,住宅面积净密度≤22%,其它条件详见钦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2007年6月26日出具的《用地、建筑、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后,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不得再作改变,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条件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规划建设。在出让期限内,土地使用者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
其他土地出让条件:受让人要负责和钦城国土资源所与改造范围内的鸡胸村的村民协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并负责按规划范围为鸡胸村改造范围内的24户村民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统一拆除村庄房屋后,由受让人负责出资按规划总平实施村庄改造,并负责建设村庄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吸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详细土地出让条件见本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二、出让起始价、履约保证金
(一)出让起始价:人民币152万元(折合125.52万元/亩)。
(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凡持有金融部门出具的,拥有152万元以上资金(含152万元)的有效存款证明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四、挂牌方式
竞买人以报价单形式报价,在挂牌截止时间最高应价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者。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方式,截止时间后便不再接受任何报价。
五、竞买申请办法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7年12月13日至2007年12月28日(工作日)到钦州市永福西大街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中心索取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须在2007年12月28日17时之前向钦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和有关资料,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履约保证金必须在2007年12月28日17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
意向用地者如需咨询相关问题的,可书面向钦州市土地交易中心咨询。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钦州市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777)2820033、2860972 传真:2860931
联 系 人:曾大全、王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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