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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查房企旧账 地产股出现大幅大跌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
今日要闻

人民网房产频道

相关消息公布后,房地产股普跌,招商地产、万科A等深圳股出现大幅下跌。

    深圳房产管理局日前发文督促深圳房企于4月1日前对自1994年11月1日以后竣工的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名称及应缴交的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进行自查,并分别向该局及项目所在地的区建设(住宅)主管部门申报缴交。逾期不申报缴交的企业,将被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暂停开发经营资质等强制追缴措施。

  按项目竣工交付日期等划分,上述基金的缴交标准并不一致。

  2006年3月13日后竣工的房屋项目,特区内按除地价以外建设工程总投资的2%执行;特区外按建设(物业)总投资的2%执行。

  在2006年3月13日前竣工的项目中,1994年11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间竣工交付的,特区内按建设总投资的2%执行;1999年6月30日以后竣工交付的,按除地价以外的建设总投资的2%执行。特区外则凡是1994年11月1日以后竣工交付的项目均按建设(物业)总投资2%的比例执行。

  有关文件明确,对上述“建设(物业)总投资”暂按项目建安工程总造价计算申报。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于2006年3月和6月先后印发了《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以及《关于收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收取与追缴工作。

  据悉,深圳市委市政府曾多次指示该市房管局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穷尽一切手段组织收取和追缴”。

  深圳自2006年8月1日起全面启动专用基金的收取与追缴工作,截至当年年底,有10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申报缴交116个房屋项目的专用基金共计7.18亿。

  分析人士指出,房价已为高层所重视,介入房地产股必须密切留意包括加息、行业调控等在内的一系列宏观、微观政策变化。

  相关消息公布后,房地产股普跌,招商地产、万科A等深圳股出现大幅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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