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节能成被告太阳能利用很受伤 |
作者:黄建华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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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一是为节能,二是为环保,咋就成了被告?昨天,实在转不过来弯的李万春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道出了烦心事,他忧心忡忡地说,自家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可物业要求他拆除并将他告到了法院,25日法庭就将开庭审理。记者昨天还从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了解到,这将是“北京利用太阳能第一案”。 ■业主:为节能环保成被告很无奈 昨天,记者赶到李万春先生所在的密云县世纪家园小区,李先生家的太阳能热水器和空调外机一样固定在室外,而热水器的采光板则挂在阳台的铁栏杆上。指着自己的热水器,李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自家安装上热水器后,小区物业经理就来要求他拆除,告诉他的理由,一是影响美观,二是有安全隐患。可他认为,自家的太阳能热水器与空调室外机区别不大,更是比铁笼子般的防盗护栏好看,不存在妨碍观瞻问题,而安全隐患则更是没有根据。他表明自己的观点后不久就接到了密云县法院的通知,以前只知道物业因为不让安太阳能热水器和业主有纠纷,可要对簿公堂还从没有过。 李先生给记者掰着指头算了一笔账,一家3口洗澡如果用1500瓦的电热水器一天用电量在6度左右,而燃气则在两立方米上下,这样,一年按200天计算,就要消耗1200度电或400立方米燃气。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可以节约能源,也没有丝毫污染,他的老房子用了21年太阳能热水器也没出现问题,所以,在新房装修中,他特别跑到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看中了研究所最新设计出的能在楼层中间使用的太阳能热水器,他说,省钱只是一方面,可更多的是响应政府号召,节约能源。可万万没想到,为节能和环保,自己被推上了被告席。 ■物业:开了口子不好管理所以告上法庭 李先生缘何被物业公司推上法庭?昨天,记者来到世纪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北京世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访,齐经理告诉记者,他们通知李先生拆除太阳能热水器的依据是在其入住前与他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协议》中的第六条,该条款规定:各种门窗、玻璃不得随意拆换或增加,住户应保护好窗的完好外观,保证建筑物的外观不变。齐经理表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违反了协议,同时,小区业主看到李先生安装后来咨询的很多,如果开了这个口子,物业就没有办法管理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了,所以,他们将李先生告上法庭,通过法院解决问题。 ■权威声音 ■北京太阳能利用接近零 太阳能是再生能源,而其利用成本很低。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朱敦智博士介绍,有关资料显示,包括北京在内的我国广大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全国总面积2/3以上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小时,陆地面积每年接受的太阳辐射能约等于上万个三峡工程发电量的总和。而北京目前对太阳能的利用却极低,接近于零,许多小区对太阳能热水器实施的是“围追堵截”,这对太阳能的利用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此次,太阳能热水器用户成被告则有可能对太阳能利用造成更大的伤害。朱博士表示,在解决能源危机的今天,北京市也一直在推动太阳能的利用,而全社会也应该更多地关注太阳能,给太阳能一点发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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