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网博客部落欢迎您  
中国房地产网博客部落欢迎您
时 间 记 忆
中国房地产网博客部落欢迎您
最 新 评 论
中国房地产网博客部落欢迎您
专 题 分 类
中国房地产网博客部落欢迎您
最 新 日 志
中国房地产网博客部落欢迎您
最 新 留 言
中国房地产网博客部落欢迎您
搜 索
用 户 登 录
友 情 连 接
博 客 信 息
中国房地产网博客部落欢迎您


 
租房办公由谁缴纳房产税?
[ 2007-9-28 21:03:00 | By: junjie816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依据上述规定,承租房屋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而不用缴纳房产税,但如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则应由租房办公的单位缴纳。
 
  • 标签:房产税 
  • 发表评论:

      大名:
      密码: (游客无须输入密码)
      主页:
      标题:
      中国房地产网博客部落欢迎您
    Powered by O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