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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峰:房地产商除了赚钱还应承担社会责任
作者:asd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9
今日要闻
“开发商除了在创造自己的经济效益方面有责任外,实际也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北京明天地产业务发展中心总监陈云峰近日在一次创建文化和谐社区研讨会上强调说。

    由搜房网主办的“社区吉祥物及主题口号研讨会”近日在京城召开。业主代表、学者和地产商代表等就明天第一城发起的社区吉祥物及主题口号征集活动的意义及社区吉祥物蕴涵的文化理念等进行了交流。

    陈云峰表在谈到开展社区吉祥物及创建和谐社区的意义时表示,许多人认为,开发商主要的责任就是拿地、规划、设计、施工、销售,然后进入物业。但这还远远不够。他认为,开发商除了在创造自己的经济效益方面有责任外,也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开发商从开发一个项目开始,就应把自己的一些好的开发的理念,把美好生活的愿望,能够慢慢传递给所有的业主。“房子是现在人们生活的必须依托的一个东西,它除了具有最实用的居住功能外,也充满了家庭的梦想、人生的理想。所以,这种文化的氛围,应该从开发商开发这个项目的开始,就把它植下根来,然后成长。”陈云峰说。

    “房子不仅是栖身之所,更是情感和梦想的寄托,而和谐的社区文化正是表达这种情感的载体,它已开始与地段、价格等因素并列在一起。”陈云峰说。他认为社区作为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已越来越被消费者看中,营造每个业主都认同的社区文化氛围,是一个和谐新社区的重要标志。所以,开发企业作为现代社区的建造者,不仅要在社区建筑物的质量上下工夫,而且要在社区管理、社区文化、社区精神凝聚力上做带头人,这样才能适应当今社会消费者的真实居住需求,同时也符合中央提出的创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今年以来,随着全国房地产价格的持续上涨,广大购房者对房地产业提出了诸多批评。而日前有知名房地产商提出的“商品房只应为富人所有,穷人不该购买商品房”的言论,更是激起广泛反响,引发了新一轮关于房地产价格和开发商责任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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