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楼盘展览┊ 房产供求┊ 物业管理┊ 房产金融┊ 营销企划┊ 项目招商电子邮局┊海南专区
室内装潢┊ 地产名家┊ 政策法规┊ 执业信息┊ 土地专区┊ 房产社区┊ 博客部落┊ 聊 天 室城市联盟网上售楼
专家建言:将土地出让金改征为物业税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9
今日要闻
 

资料图片

    在日前举行的“新闻中国月度论坛”上,与会专家们认为,现阶段应该注重房地产的社会公共产品性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的模式应该改革为物业税。

    将土地出让金改征为物业税

    现阶段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都是“紧”字当头,这在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小广看来,房地产业发展的常态应该是适度压抑,国家政策也理应“中性偏紧”。

    他认为,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着过度依赖房地产业的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任何发达国家在工业化阶段的初期都没有把房地产业当作支柱产业的例子。再者,房地产是“分蛋糕”,而不是“做蛋糕”。房价太高也阻碍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王小广建议,适度压抑房地产的发展应成为常态,政策应当中性偏紧。这也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

    北京阳光100置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范小冲并不赞同中性偏紧。他说,房地产拉动了其上下游产业的发展,也对GDP增长做了较大贡献。我国房地产业高度发展的背景是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这个时候就像飞机起飞,如果减速就可能会机毁人亡;不能简单用发达国家的经验来对比。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认为,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不容否认,房地产投资增长太快,房价上涨太快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有关。王小广、范小冲等人都认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的模式应该改革为物业税,这样既增加了物业的持有成本,起到打击投资的作用;又使地方财政有了长期稳定的收入,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

    注重房地产的社会公共产品性质

    聂梅生认为,本轮宏观调控是针对住房结构不合理、房价上涨太快两大问题而来的。但调控的具体目标在哪里,对当前的房价又作何评价,目前尚无一致意见。

    她的个人观点是,房地产就像一条“扁担”,一头是住房的商品属性,一头是公共产品属性,不能一头重一头轻。全流通的商品房和限流通的公共产品要分开来看,前者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间接调控,后者主要由政府来提供。

    她说,房地产转型一是要弥补房地产作为公共产品的功能属性,即政府将为完全没有能力买房的贫困人群提供廉租房;为高出低保线又无力买房的“夹心层”提供经济租赁房等。二是要控制房地产的投资功能,完善其实用功能,当下的一系列政策强调的正是实用功能。

    范小冲认为,在此次调控中,房地产商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树立品牌意识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因为不管是大户型还是小户型,购房者对住房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了。(记者 郭凤琳 实习记者 费杨生)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 关 文 章
  • 感受中美两国区别:我们应该怎样看待物业税

  • 物业税开征山雨欲来风满楼 多数市民很担忧(图

  • 物业税试点箭在弦 物业税还要“空转”多久

  • 专业人士分析:开征物业税房价未必降

  • 专家解读中国经济热点:物业税为何征怎样征?

  • 陈淮:百姓住房税可以为零 我国早晚要征物业税

  • 热 门 贴 子
    最 新 热 门
    图 片 资 讯
    专 题 栏 目
    关于我们站务中心 联系方式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招聘信息 法律申明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6 Chneef.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房地产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