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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央行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了住房公积金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应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便利。
扩大缴纳人群
央行在《2004年房地产金融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中低收入者的购房能力。逐步做到所有居民都能上缴住房公积金,提高中低收入者的住房购买力,并允许发达地区优先提高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重新定位
据现行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但事实上,公积金管理中心却并不是一个“不赢利”的单位。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积金问题专家汪利娜表示:最好将住房公积金转变成金融机构,同时改革现在的公积金配贷机制。 其一,是将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成政策性金融机构,即由政府发起设立专门的经营机构,由政府承担经营风险,为政府政策目标服务,并以利息、期限和资金可得性等方面的优惠来进行融资。其二,是改造成合作性金融机构,按照会员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的方式进行运作,为会员提供特定的金融服务。
成立专门监管机构
央行在《2004年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建议,应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来对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监管。
加强公积金管理体制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温来成说,公积金不应用于委托理财,不然势必会造成暗箱操作的可能,如承诺比国债高得多的回报率,受利益驱动,这会使得很大一笔资金落入管理者的腰包。 金融学院副教授李建军认为,结合我国的国情,公共资金不能进行商业化的管理,应由财政拨事业经费。一旦商业化运作,势必造成管理者追求利益和福利的最大化。
加强监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运作机制。其中,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管,则由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审计、银行进行。
至于如何规范公积金管理,湖南某大学唐教授认为,当务之急不是再去建立其他的监督措施,而是要把已有的监督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使各家监督机构能够敢于监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李持缨认为,出现公积金被挪用的案件不是因为这四个机构对公积金监管不严,也不是制度本身有问题,而是执行不严。“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核心的归集贷款工作并没有出太大的问题,贷款质量甚至高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
提高管理透明度
我们希望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纠正错误的做法,更希望公积金监管部门在公积金便民利民、高效透明方面进行全国统一的制度性规定,真正将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且用得透明。
改革住房制度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尹中立则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按照我国住房体制改革设计的产品,现在某些地方公积金管理出了问题,更应该反思的是住房制度问题。“我国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也不是监管过程中的问题,它存在方向上的缺陷。”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德明提出仿效新加坡制度将养老和住房公积金合而为一的议案。
加强其它住房保障建设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文林峰认为,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是帮助有一定支付能力的职工购买住房,并不能解决全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对于那些买不起住房的城镇居民来说,国家还有相应的住房补贴、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等住房政策制度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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