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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住房保障稳定住房价格
作者:新华网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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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记者孙玉波)住房问题,作为民生热点问题备受全社会关注。2008年,建设部提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标,切实关注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采取切实措施,抓出成效。

    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近日提出,今年建设部要抓紧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要抓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尽快落实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确保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资金投入和土地供应,确保实现关于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姜伟新谈到,从近期对各地检查情况看,当前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问题之一是廉租住房的房源不足。所以,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增加供给量。建设廉租住房,主要采取配建方式,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

    二是在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要把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建设部对现阶段我国住房政策,基本上有了一个比较明朗的政策取向”,姜伟新说,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外加经济适用住房;中等收入家庭根据各地实践可以采取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的办法解决;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解决。

    建设部提出,房价较高、涨幅较大的大中城市,要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限价商品房供应规模,规范限价商品房的定价管理、供应对象和上市交易。在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同时,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加快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结构比例、建设规模,并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限,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的各项部署,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总的原则是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姜伟新强调,当前,重点还是要防止和抑制房价过高过快上涨。各地建设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房价大幅波动对经济运行和民生的重大影响。

    要按照规定时限的要求,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这可以稳定消费者心理预期,对稳定房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公布住房建设计划,也有利于建设系统自身工作的安排。公布住房建设计划也是土地供应规划的基础,可以为有关部门提供工作便利。

    要做好建设系统自身的工作,比如严格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市场行为监管,依法查处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同时,会同监察部等部委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应的同时,加强房价监管和抑制不合理需求,引导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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