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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房贷新政细则呼之欲出 或以户为单位认定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5
今日要闻
距离房贷新政推出已经将近一个月,由于等待监管层实施细则的出台,国有四大行房贷细则仍迟迟不曾露面。昨日(10月24日),有媒体报道称,监管层将不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各商业银行仍将在房贷新政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房贷细则,但房贷调整的具体内容不得违背房贷新政,商业银行需要将本行调整房贷的具体规定送交央行、银监会,另外,各分行可以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和各地情况不同,将更为严格的调整方案送总行报批。

    以"家庭"为单位定第二套房

    据了解,监管层日前曾联合四大商业银行讨论第二套房贷的核定标准,目前基本上已经达成共识,以"家庭"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但具体执行细节监管层未做规定,仍由各行业银行自己把握。也就是说,四大行有望在此基调基础上,考虑制订第二套房贷实施细则。

    房贷新政出台不久,多家股份制银行先后出台房贷细则,而唯独四大行格外谨慎,某商业银行有关人士透露,之所以迟迟未能推出,除了在观察市场变化外,还在于这些银行一直等待监管部门房贷细则的推出。

    四大行房贷细则呼之欲出

    上述人士表示,认定标准统一后,四大行将有可能在近期推出房贷细则。

    建行行长张建国此前曾表示,建行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

    工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张琪透露,倾向于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而对于此前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即使已经还清贷款,再次贷款买房仍将被视作第二套住房,不再享有优惠措施。

    或面临中小银行竞争压力

    记者从建行某支行了解到,由于信贷资金出现透支,今年贷款额度已经全部用完。"到今年年底,在我们这里已经贷不倒钱了,想贷款的话,可以去一些小银行,他们资金比较充裕。"建行上述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部分大型国有银行信贷资金告急的情况下,中小银行则采取从宽的房贷新政,趁机会争取客户资源,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便是中小银行考虑的结果。从广州部分股份制银行已经出台的房贷细则来看,与央行此前定下的三点基调有一些出入,光大、招行、浦发、华夏四家银行均以个人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分别买房不会受限。

    上海分行副行长张琪表示,最终确定以户作为认定单位,四大行可能会面临以个人为认定单位的中小银行的竞争压力。(乔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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