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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因楼价飞涨愿双倍退定金解约?
作者:广州日报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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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房产频道

    目前,琶洲国际采购中心正在建设之中。 实习生黎湛均 杨勤 摄本报讯 (记者张丹羊 实习生任洁璐 )“付了50多万元的定金,现在却接到开发商解除认购的信函。”刚从沈阳飞抵广州的李先生(化名)指着身后在建的琶洲国际采购中心无奈地表示。昨日,近40名来自五湖四海的业主因为碰上同样的难题,齐聚一室商讨良策。

  准业主:等了2年等到解约函

  “就是为了它,让我千里迢迢从沈阳赶来。”李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开发商寄给业主的《关于解除认购协议的函》,以及当年双方签订的《认购意向登记书》。

  《关于解除认购协议的函》上写有,“……现由于自身的原因,广州市环博展览有限公司无法履行该‘认购书’约定的义务。……广州市环博展览有限公司决定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与您签订的《琶洲国际采购中心认购书》,请您在收函后前来本公司办理定金返还手续。本函自送达之日广州市环博展览有限公司与您签订的《琶洲国际采购中心认购书》解除。不便之处敬请原谅。”落款日期为2007年7月12日,并盖有该公司的公章。

  李先生称,2005年他来广州做生意时,便相中了位于琶洲会展中心东侧的琶洲国际采购中心。当年年底,他与发展商签订了《认购意向登记书》,以每平方米13800元的价格,认购了位于东翼塔楼十五层的一个单元,并于2006年初一次性支付了556443元的定金。

  可是令李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在近两年后等来一封要求解约的信函。四处联系之下,他发现自己并非唯一一名收到退订信函的业主。据初步统计,这次解约事件一共涉及近40名业主,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包括台湾人以及一名美籍华人。

  众业主表示,两年前认购该物业时,多以每平方米12500元~13800元的价格签订认购书,而业主当年交付的定金,只占房款的20%。但现在据说琶洲会展中心附近的地段,房价已经上升至每平方米2万元。倘若开发商按照现今市价出售,即使双倍返还定金,开发商还是有利可图。“会不会是开发商想多捞点钱才单方要求退订?”众业主心头疑云重重。

  开发商:现在只租不售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琶洲国际采购中心旁的销售中心。销售中心后的琶洲国际采购中心还仅仅是个雏形,偌大的销售中心大厅也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值班。

  记者佯装商家上前询问现在的楼价,该工作人员却摆摆手:“我们只对外租赁,不再销售了。现在只卖给那些已经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业主,至于那些签了认购意向书的业主,我们愿意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

  律师:业主可要求继续履约

  对此,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王旭阳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只要它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就是有效的。若合约可以履行的话,业主可以上诉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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