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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部长称要警惕以合作建房名义非法集资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9
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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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8日)的全国人代会上,针对去年全国各地兴起的个人合作建房,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表示,要警惕一些人打着合作建房的幌子搞非法集资。

什么叫合作建房

    住宅合作社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社团组织,以成本价集资,建房成本与社员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集资建房土地实行国家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区别最大的是合作建房属非交易的市场行为,不需交纳商品房的相关税金,例如:契税。合作建房接受政府监督和指导,合作社集资建房取得的是房改办批复的集资方案,集资价及社员的集资过程受政府部门监督、审查。

    近几年,很多城市关于个人合作建房风起云涌。去年11月15日,温州市场营销协会以1.0458亿元取得温州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的开发权,成为首个获得地块的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来自北京、深圳、重庆等地的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曾表示,要建立全国个人合作建房联盟,以抵制不断上涨的房价。

    虽然合作建房在全国搞得很热闹,但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都采取缄默的态度,既不支持,也未否定;建设部官员也一贯以沉默的态度对待此事。

    昨日,当记者询问如何看待个人合作建房一事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表示,针对合作建房,建设部有相关的政策。

    合作建房从来都是对困难人群讲的。如果一些企业有自有地,在政策和城市规划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为单位的困难群体建房。

    而对于目前很多城市发起的个人合作建房,汪光焘说:“一些非低收入群体或者一些本身已经有房子的人,如果来集资建房,这是值得注意的。要警惕一些人打着合作建房的名义搞非法集资,对这种行为一定要当心。”北京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昨日表示,在现有情况下,其所倡导的合作建房,钱在每个人自己的账户上,如何使用都与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目前,自己正按照法律允许的程序进行合作建房。此外,今日于凌罡将就花园路地块向北京国土部门递标书。(记者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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