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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新探:广州单位将可自建房分职工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京报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8
今日要闻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25日的广州市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疑问,广州经济发展这么快,但货币分房的标准却一直没有变过,什么时候会提高标准呢?

    对此,广州国土房管局局长简文豪表示,广州的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确多年都没有改变,广东省的政策也多年不变。去年11月20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走访了中央有关单位及一些省的房管局住建办,进行彻底摸查,终于形成了7份报告文件,上交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已经整理上报省政府。

    这7份文件牵涉到的货币分房政策要解决的几件事:补贴标准问题,异地调动问题,职务提升后怎么办的问题,公积金缴纳比例的问题,"老人"的补贴分两块到位的问题等。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日前在参加政协小组讨论时透露,广州有地有钱的单位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建房解决单位内职工的住房问题。

    这让不少市民产生疑问:停止了6年的实物分房又回来了?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简文豪在市人大代表荔湾区分组讨论会上明确表示,"从来没有享受过住房分配的'新人'是否有可能走老路,进行住房分配?这是不可能的。"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单位建房政策与曾经的实物分房有着本质不同,要限户型、限房价、限销售对象,只适用于本单位住房困难、从未享受过住房分配和货币分配的职工。"不是像以前的实物分房制度下,某单位的领导或许一下就能分到300平方米的住房。"

    相关评论:单位自建房疑似福利分房“复辟”

    鼓励单位自建房,表面上会解决一些人的住房问题,但在更多单位的摩拳擦掌声中,必然是公权与房产开发关系的越发混乱,越发纠缠不清。鼓励单位自建房,具有病急乱投医、逆社会发展潮流而动的嫌疑,很可能会成为一个饮鸩止渴、开历史倒车的昏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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