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将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未通过能耗审核的小区将不得开工建设。这是建设部日前下发的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具体措施中要求的。
建设部要求,对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未开工前设计方案要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建筑能耗审核意见书,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将被规划、建设部门亮起“红灯”,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另外,按照日前公布的节能实施细则,到“十一五”期末,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北京等特大城市须达到20%以上,其他城市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特大城市中心区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其他城市达到25公里/小时以上,出租车空驶率控制在30%以下。(记者 刘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