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楼盘展览┊ 房产供求┊ 物业管理┊ 房产金融┊ 营销企划┊ 项目招商电子邮局┊海南专区
室内装潢┊ 地产名家┊ 政策法规┊ 执业信息┊ 土地专区┊ 房产社区┊ 博客部落┊ 聊 天 室城市联盟网上售楼
城市整容莫成权力寻租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6
今日要闻
 近日,某大城市统一店铺广告牌引发争议。政府部门“统一”的理由是:为了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形象。整治成本政府承担70%,商户承担30%。

  只花30%的钱就可以“改头换面”,这事初听起来,像是商户拣了一个大便宜。可商户偏偏不买账。商户们质疑,广告牌是企业实力的象征,怎能统一?广告本来就是五花八门,只要不违法,为何要统一?至于那30%的钱,商户也有看法。有商户表示,自己的店铺是去年9月花6000元装修的,而整治办及施工公司报价是自己的5到6倍,即使自己只承担30%,也是个不小的数目。政府拿的70%的钱也引来质疑:这钱不是小数目,那些下岗的职工,那些失学的儿童……政府的钱还有更应该花的地方吧?

  风格不统一的广告牌真的有损形象吗?到过香港的人都知道,那五花八门的广告牌本身就是繁荣的见证。退一步讲,即便为了“美化市容”,政府部门把广告牌的规格、材料等要求制定成规则就可以了,何必亲自介入实施呢?

  近来,一股通过更换广告牌为城市“整容”之风正在全国各地越刮越烈,甚至连一些县城也加入了更换广告牌的行列。市政管理部门理由大致相同:不好看,而更换手段也很一致——由特定公司操作。除非有安全隐患,内容有损视听,小小店铺招牌,如此微观的经营活动,企业完全可以自己做主,为何政府部门偏偏要“赤膊上阵”,强行介入?说到底,有的是为了面子,有的是为了利益。这面子就是要追求“变化真大,都不认识啦”的效果,这利益就是有些地方把商户当成“唐僧肉”,以“城市整容”来实现“权力寻租”。

  卫生防疫站指定用某一品牌的消毒柜、城管指定小贩使用某一品牌的太阳伞、供电公司指定用某一品牌的电表……这些被指定的品牌、企业绝对是受益方。而倘若行业内并非只此一家企业、一个品牌具备承担政府此项部署的能力,最后的价格又高于市场价格,那么政府的行为就很容易让人产生种种联想。当前,不少地方政府部门“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频发,最常见的“越位”就是靠着手中掌握的各种资源,以“有形之手”直接介入市场,涉足“微观经济”,甚至借此为自己谋利。

  与广告牌是否需要统一相比,当前更紧迫的怕是这些管理部门遏制“管理冲动”,“统一”管理理念: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握好管理的度,在搞好公共服务上做文章。管理部门要先确定市场需要什么,而不是简单地从自己的需要、好恶出发。
  
     《人民日报》 ( 2007-07-16 第13版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 关 文 章
  •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发案率高不能评宜居城市

  • 宜居城市评价标准:四个一票否决 媒体报道有影响

  • "政绩工程"成"上访工程" 城市亮点为何成"污点"

  • 成都:宽巷子街区年底基本成形

  • 2006最热旅游目的地 成都排名国内第三

  • 北京科技发展蓝图:四年后建成创新型城市

  • 城市和市民共同受益 烟台旧城改造居民说了算

  • 重庆市明年三条高速公路建成 四条铁路开建

  • 中国城市公交:车速慢过自行车

  • 中国600多个城市基本失去个性 传统建筑破产?

  • 热 门 贴 子
    最 新 热 门
    图 片 资 讯
    专 题 栏 目
    关于我们站务中心 联系方式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招聘信息 法律申明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6 Chneef.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房地产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