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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改造 “让地”公共空间
作者:梦之旅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1
今日要闻
深圳首个公共空间系统规划昨天公布
2006-9-21 09:08
刘畅

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

公共空间预警区分布图。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 通讯员郑广翔、王海江摄影报道)昨天上午,深圳市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在未来城市规划设计中将把公共空间用地纳入土地出让的法定程序中,通过城市改造为公共空间“让地”,实现居民从住所步行5分钟即可达免费的公共活动场所,人均公共空间面积达8.3平方米的目标。

  47%深圳居民

  对城市公共空间“不满意”

  据规划编制单位介绍,目前深圳市公共空间总量不足,特区内人均公共空间面积仅为4.7平方米,仅有23%的建设用地步行5分钟可到达公共空间;私家花园等居住区内半私密空间较多,但工作地和城中村则成为公共空间的“盲点”;同时,交通屏障阻隔严重,步行可达性不强,空间设计对炎热气候的适应性也不够。对此,通过网络和学校回收的1442份调查问卷显示,有47%的深圳居民对城市公共空间表示“不满意”。

  为此,昨天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公共空间系统规划》明确提出,深圳规划的公共空间将是“城市中室外的,面向所有市民的,全天免费开放的,经过人工开发并提供活动设施的场所”,目标是人均公共空间达到8.3~16平方米,60%~75%的地区步行5分钟可到达,其中居住地尽可能实现100%。

  设立“红色预警”

  监督免费公共活动场比率

  深圳市规划局人员表示,由于特区内可建设用地资源非常紧缺,在现状基础上将加强碎小地块的整合,在城市改造过程中要求建设楼盘退线,要求开发商所得地块至少有不小于地块面积5%的用地作为公共空间;同时将建立公共空间预警系统,300米步行可达范围未覆盖公共空间区域大于街坊面积的2/3的缺失公共空间的地块,在电子地图显示中将明确标明为“红色”预警,以备查找整改。

  为加强该规划执行的力度,公共空间规划将纳入正在起草中的《深圳市城市设计与建筑标准》,通过立法程序予以公布,并将作为城市法定图则的编制内容以保障法律效力。在土地出让过程中,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建设责任将被明确加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作为地块出让的前置条件,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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